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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可以按照以下处理:
1、要稳定对方情绪,积极与医院处理此事的专业人员联系。
2、安排他们到专门的地方来交流此事,在病房或医生办公室会影响医院的工作。
3、在听取对方的叙述过程中,对于结论性的东西,尽可能地希望专业人员来回答。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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