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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所谓信用证,指的是开证行开给受益人的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信用证厂常用于国际货物贸易中,卖方(受益人)收到信用证后应当进行全面审查。
第一,信用证本身的解释说明:编号、种类、申请人、受益人、兑用方式及兑用银行等;
第二,对货物的描述:品名、单价、数量、包装等;
第三,对运输方面的要求:运输路线、最迟装运时间、是否允许分批、转运等;
第四,对单据的要求:发票、装箱单、运输单据、保险单据等;
第五,附加条件;
第六,银行间的指示或授权。
法律依据:
《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内信用证(以下简称信用证),是指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立的、对相符交单予以付款的承诺。
前款规定的信用证是以人民币计价、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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