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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1、夫妻中任何一方在结婚之前的负债。
2、夫妻一方在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关系的人,因而产生的债务。
3、一方没有经过对方的同意,私自向他人借钱从事生产、经营从而欠下的债务,而生产、经营之后取得的收入,也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4、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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