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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行当事人变更有什么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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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当事人变更的情形有如下:

1.诉讼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死亡,他的民事权利义务将转移给他的继承人,则发生当事人变更。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合并或分立。此时民事权利义务只能由合并或分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其诉讼权利也只能由合并或分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行使,当事人自然发生变更。

3.法人解散,依法被撤销或宣告破产。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48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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