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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破产债权人具备的条件应当是在债务人破产宣告之前享有债权的,享有对可以强制执行的财产的请求权,享有金钱的债权或者是可以用金钱估算的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申报。破产债权人是指在破产宣告前已成立并且在破产程序中享有要求破产人履行债务请求权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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