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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能,但到了年限政府拆除时,则要给拆迁费。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到相关部门拿到建设批文,在符合国家关于所建设的房屋所要求的其他手续的情况下,就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到了年限政府拆除时,则要给拆迁费。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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