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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按户计算,且应由本集体组织成员享有。当该户出现人口减少或个别转出本集体组织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宅基地是按户申请,户内的家庭成员共同拥有使用权的,而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也是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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