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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家务补偿请求权的成立,需具备下列要件:
(1)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2)请求方在共同生活中对家庭付出了更多的义务。
(3)行使权利的时间限于离婚之时。
(4)不考虑双方过错因素。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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