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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发明专利的分案申请要求如下:
(一)一件专利申请中应当包括两项以上发明;
(二)分案申请的发明人也应当是原申请的发明人或者是其中的部分成员;
(三)分案申请应当以原申请(第一次提出的申请)为基础提出;
(四)专利局已对原申请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如果专利申请已经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不能提出分案申请;
(五)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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