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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来判定抄袭行为,因为法律鼓励年轻人创作,如果在作品中加入适当引用,也是可以被允许的,但是引用必须注明出处,如果没有注明引用的出处,又把引用的范围扩大到作品的十分之一以上,那么就是司法中的抄袭。
法律依据:
《图书期刊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
1、“引用非诗词类作品不得超过2500字或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一”;
2、“凡引用一人或多人的作品,所引用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人创作作品总量的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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