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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专利申请权转让是指专利申请人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接收但仍未授权的专利依法转让给他人的行为,根据《专利法》第10条的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专利申请权,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中国的单位与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还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专利申请权转让自登记公告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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