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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合同自由原则是合同法中最重要、最基本、最核心的原则,其中核心内容为约定优先原则,其他内容还包括:
1、合同缔约的自由。
2、选择合同相对人的自由。
3、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
4、选择合同形式的自由。
5、当事人变更、解除合同的自由。
6、选择合同补救措施的自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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