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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不可以代理。身份行为是发生身份变动效果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发生、变更和终止身份关系为目的,包括设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身份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终止身份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因为对于身份行为的主体,强调意识能力,尊重行为人自己的意志。所以,身份行为是不允许代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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