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对交通事故的检验、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
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