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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分企业是可以独立对外签订合同的,但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是在权力范围之内,如果已经超过了代理权,可能这个时候的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
1、分企业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企业的签字,分企业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企业来承担。
2、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企业可以授予分企业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企业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3、分企业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企业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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