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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是上市公司也可以开展收购活动的,收购人不是上市公司股东收购上市公司的,要对收购行为进行公告。上市公司收购针对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即公司发行在外且被投资者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包括公司库存股票和公司以自己名义直接持有的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前者如公司在发行股票过程中预留或未出售的股票,后者如公司购买本公司股票后尚未注销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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