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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依据相关的规定,对月销售额在二万至三万元之间的小微企业,免征这些企业的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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