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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员工拒绝加班,用人单位不可以以此给予警告处分。加班需要与员工协商,如果员工不同意加班的,用人单位不可以强行安排劳动者加班。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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