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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合同终止并不属于解除劳动合同。二者的法定适用情形是不同的,例如具有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领取养老金等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而具有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者依法提前通知单位解约等情形的,劳动合同被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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