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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被收养子女没有义务赡养亲生父母。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只要收养关系成立,被收养的子女就不需要对亲生父母承担赡养义务,而只需对养父母承担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
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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