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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无效收养行为的形成:
1、收养人与送养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收养行为无效;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收养行为无效;
3、收养的方式和收养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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