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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收养对象只是未满14周岁且丧失父母的孤儿,未满14周岁且查找不到生父生母的这个弃婴和儿童,以及未满14周岁生父母有特殊困难而无力抚养的子女。
从社会实践层面来讲,那么收养老人是不需要任何事条件的,也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的,那么只要你有一颗想帮助他的心,那么您可以跟他建立一个出于双方自己认可的一个收养关系,那么这个收养关系并不需要得到法律的认可,也不需要办理法律的手续,只需要您双方之间认可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93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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