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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对于同居双方的债务处理方法,法律也没有明文规定,司法实践中通常这样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务,按共同债务处理,即同居关系解除时要平均分担债务。有下列情形的,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一)男女双方约定好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二)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不管第三人是否知道双方是同居关系。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收入却没有用于共同生活。
(四)其他。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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