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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不属于。对于婚纱摄影的费用,拍摄婚纱照本质上并不能为双方经济或者生活上带来实质上的提升,更多的是满足双方精神上的需求,属于精神领域的消费,不应认定为彩礼范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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