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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广西省在6-10月针对室内外高温作业的工作人员每个月发放100-200元的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
法律依据:
《关于发布企业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14号)
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10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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