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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交通费的具体数目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主要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同时交通费应当提供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的正式票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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