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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劳动者、用人单位在仲裁过程中伪造证据的,在民事方面,该证据不能仲裁委员会认可,可能要承担败诉的后果;在刑事方面,情节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项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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