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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入职时信息欺瞒不可以不发工资,但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可以通过扣除工资弥补经济损失。入职时信息欺瞒不符合用人标准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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