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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委托合同中受托人的义务包括: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等。委托人的义务包括: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四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五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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