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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谈好入职公司却拒绝了,如果员工为此造成了损失,那么员工有权要求新公司赔偿其损失。用人单位这种行为属于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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