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事先的约定,极有可能导致加工制作的产品不符合要求。承揽人应当及时检验原材料。一旦发现原材料不符合约定时,应当立即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如因为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造成损失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六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