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首先原告要知道沟通或者辩论规则,熟悉法庭庭审流程,了解相关的专业术语。法官没有询问原告意见,原告确实有需要陈述的,可以向法官提出,得到同意后再陈述。原告要围绕起诉的事实、请求及证据说话,说话有条理,逻辑清晰,观点明确、不含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