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女职工怀孕,如果在次期间合同期满的,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理由不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期限届满时,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该自动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结束。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