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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仓储合同保管人应当承担已尽到妥善保管义务的举证责任。储存期内,因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保管人不存在过错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九百一十七条
储存期内,因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仓储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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