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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试用期已过,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劳动者也可以依法与单位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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