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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扣缴义务人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时,必须填报电子模板。但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未变化的,每个扣除年度只需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一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即可,无需按月提供。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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