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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应作出以下处理:
1、受托人应当按约定处理委托事务;
2、受托人应按约定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
3、受托人因委托取得的财产,应当交付委托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九百二十四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第九百二十七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第九百二十八条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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