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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一般情况下,变更合同价款应根据下列原则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价款条款的,按合同已有的约定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合同价款的,可参照它来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上述条款时,由承包方提出相应价格,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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