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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标的物条款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关于标的物的名称、性能、成分、适用的质量标准、大小、重量、面积、形状、单价和总价、折扣等事项的条款。标的物需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交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二条
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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