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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关于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标准规定如下:
1、标的物为法律允许买卖的物。
2、出卖人所有或有处分权的物。
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现属于出卖人。
4、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现已存在。
5、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买卖时已特定。
6、非出卖人特为买受人制造或由买受人提供制造所需要的大部分重要材料的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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