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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合同履行免责事由有:
1、不可抗力。
2、债权人过错.
3、其他法定免责事由。
其他法定免责事由中主要包括:
1、标的物的自然损耗,债务人可免责。
2、未违约一方未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债务人对扩大的损失部分免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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