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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第一种是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第二种是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法律依据:
合伙债务承担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第二种是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四十条: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七十四条: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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