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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要约失效的情形分别有:要约存在依法撤销的情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导致要约失效的情形;要约被拒绝导致要约失效的情形;受要约人作出实质性变更导致要约失效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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