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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如果退休人员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不可以是劳动合同的主体。如果到用人单位就业的,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由提供劳务一方与用工者约定,一方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而用工者依约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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