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情势变更与显失公平具有以下区别:
1.情势变更是不可归责于合同订立当事人的客观原因造成的,而显失公平是由一方的责任而造成的。
2.一般出现显失公平后,一方当事人可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要求变更或撤销合同,而情势变更可以立即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