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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电子签名的原理是:基于体现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赋予能够辨别特定人身份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的同等效力。根据现骨干法律规定,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电子签名行为,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第十三条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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