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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对于当事人临时工作的工资,如果事先有约定好的,按照约定的数额办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可按照当地工资的标准总额除以天数然后除以8小时来计算小时工资,然后按照总用工时间来计算工资数额。临时工作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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