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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实际履行的特点主要包括:
1、实际履行是一种违约后的补救方式;
2、实际履行的具体内容是要求违约方继续依据合同规定作出履行;
3、实际履行不能与解除合同的方式并用,但可以与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定金责任并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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