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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1、合同主体应当适格,内容、形式、程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不得转让使用权;
3、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其他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条 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除外。 前款所称城镇国有土地是指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以下简称土地)。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九条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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