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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免除债务的特点:
1、免除是无因行为。
2、免除为无偿行为。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
4、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
5、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6、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六条
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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